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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开发商一房多卖,非法占用购房者资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1 11:21 已回复

我们作为购房人,被简阳市简城街道仁和苑项目部坑骗。20I7饲房款己交。到现在所签定的《国泰.仁和死购房订购协议》仍然是废纸一张。房源是虚构的,购房款无法退回。经侦部门不予立案,喊我们走法律途径。项目部公章是张光辉私刻的。挂靠公司是皮包公司。法院要求我们状告公司。我们作为被害人没法证实公章的虚伪。现在离不了案。购房款明明打在张光辉私人帐上,请求相关部门给予协调,尽快还我血汗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09 16:1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我局经侦大队根据上级安排对仁和苑负责人张某某一房多卖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仁和苑项目于2011年由刘某等人以“四川省内江国泰建设工程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项目开建后,刘某因个人债务大量抵押项目在建住房,并造成项目于2012年停工。项目停工后,成立了以简阳市人民法院牵头的工作组对仁和苑项目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工作组要求张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期间,工作组确定了以房抵债的方式处置项目前期的各项欠款和债务。在处置过程中,以房抵债的各方和项目部均在对外销售仁和苑项目的住房,因双方销售房屋不统一、销售情况不沟通,造成了一个房号被多方销售。后经工作组协调,由项目部销售的住房如已被抵债或销售,就由项目部出资回购项目债权人其他抵债住房,用以给购房人进行调换,购房人对此种方式表示认同。后因张某某一直无足够的资金与项目债权人结算欠款(包括工程款、材料款等),债权人也一直未将抵债的住房退出,造成迟迟无法将住房交付给购房人。
我局经侦大队经调查后认为,张某某在销售仁和苑项目住房过程中,一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其主观目的是销售项目住房,回笼资金。二是在签订合同时,自身具一定的履约能力,但隐瞒了需将欠款(包括工程款、材料款、借款等)结清后,方能交付房屋的情况。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问题。三是合同签订后,张某某确与多名持有抵债住房的债权人协商房屋回购事宜、并部分签订回购协议,其行为客观上是为了履约。四是经侦大队多次约谈张某某,其均表示会为履约筹集资金、回购房源后交付住房,如不能交付住房,也愿意退还购房款。综上,张某某主观目的是为销售房屋,回笼资金,并不具备非法占有,客观上张某某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且表现出履约的积极性,并且愿意承担无法履约的责任,因此认为张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张某某在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隐瞒了部分事实,夸大了自己履约的能力,属于一种合同欺诈行为,造成了迟迟无法向购房人交付住房。经侦大队于2021年3月5日下午与您夫妻见面沟通,了解到您夫妻已于2021年1月向简阳市人民法院就仁和苑未交付住房一事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5日下午与您夫妻当面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65。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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