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街停车,收费大妈要求给三元,不给三元就要求把车开走,不能停在车位上。收费员有啥资格私自提高停车费?有啥资格不准别人正常停车?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与南宁街路面占道停车位停车收费员于2月28日发生争论的起因缘于该停车服务员的服务态度恶劣,随即双方发生争吵。为此,我公司已严格按照停车服务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对该停车服务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和相应处罚,并要求其作出深刻认识和书面检讨,不得再违反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同时,该停车服务员已通过电话方式向您真诚道歉,并得到您的谅解。
下一步,我公司将借此机会加大对其他停车服务员的培训、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此类违规现象再次发生。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3日09:27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