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街道江陵小区是安置房,已入住十余年,目前仅有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影响正常的住房交易及改善等。请问自规局是否研究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针对本小区有无具体推进时间?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三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房产证应为2010年新居工程办证试点办理,因国家启用不动产登记证后房产证不能单独改名,现土地证的办理资料已上报,需区政府统一安排进行登记,占用购房名额这个问题需要由房管局进行确认。
以上情况三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21年3月2日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