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仓山镇园山村九社农民,周汉林,我和我社贫困户邓良平共同修了一条进户路,本来修路是好事,但是修得质量差,价格高,这条路是村干部叫包工队来修的,此路九十一米长,二米二宽,此路未修以前,村干部又是打电话,又是亲自来,说是打这条路国家补助五千元,也是我贪心,以为少了五千元,这条路就不用多少钱了,可是村干部叫来了包工队,也没有给我们说怎么打混凝土,多少钱,等路修好了给我们算帐:二万九千六百元,减去国家补的五千,还给二万四千六百元,这条路如果是我们自己修也就是一万多点钱,现在是这条路国家补了五千,我们还出了二万四千多,这条路修好不到十天路就开了一道撤,本来农民就不富,还有一家贫困户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现在我们心里很苦恼,不知道找谁去投诉。
经核实,反应的情况不属实。园山村村委在对该村贫困户邓良平规划“两建三改”(建场、建路,改厨、改厕、改圈)过程中,全部项目由村委会签约施工队统一实施,因此该施工队也一并实施了该贫困户入户路修建项目。
据了解,原规划为人行(小型电瓶车可通行)入户路,金额由贫困户邓良平承担,村委会申请5000元补短资金对贫困户邓良平进行补助。由于该入户路建成后仅邓良平和其邻居周汉林家享受便利,周汉林得知情况后同邓良平私下商议将原计划的人行入户路改为近2.5米宽的车行入户路,多出部分资金周汉林承诺本人自愿全额承担,后两人与施工方进行了协商,最终完成了现在的入户路修建。村委会干部及工作人员积极协助调地事宜,但从未参与到入户路扩宽的计划更改、造价核算、项目施工、工程结算和后期维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