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1、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要求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但是目前成都的一系列补贴只有全日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才能享受。例如成都市某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第十五条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2、目前合肥、广州、淄博、沈阳、太原、长沙等地的人才引进和补贴政策已经向非全日制硕士开放,逐步与中央政策接轨,真心希望本市也能够对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读,同时参考其他地方执行状况,对成都市的一系列人才补贴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宝贵意见!对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指派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就相关疑问逐一解答。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