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魏家街 皇冠湖壹号小区内(或附近)有人养鸡,从年前到现在半个多月时间,每天早上6点半左右打鸣,非常吵,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
小区内饲养家禽也不利于禽流感的防控。
恳请及时处理,还我们健康的生活环境和正常作息的权利。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您反映魏家街皇冠湖小区有住户养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2021年3月2日,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队员联合小区物管到达现场找到该小区养鸡住户进行沟通,并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其尽快将鸡自行处理,该住户表示同意。下一步,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将对其处理情况进行跟进。
以上情况龙泉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3月2日14时1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您反映魏家街皇冠湖小区有住户养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2021年3月2日,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队员联合小区物管到达现场找到该小区养鸡住户进行沟通,并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其尽快将鸡自行处理,该住户表示同意。下一步,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将对其处理情况进行跟进。
以上情况龙泉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3月2日14时1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