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委书记曾洪扬 » 贡井区成佳镇计划生育政第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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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贡井区成佳镇计划生育政第乱套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24 16:21 已回复

本人于2010年生了二胎后出去打工一直在外,小孩未上户口。随后成佳派出所以只收两元工本费上了一批二胎户口,由于二胎太多造成拥挤事件,派出所停止上户。后来都没上过了,为了小孩在外读书只得托人在计生办缴了8千多元罚款。当时好多人说派出所上户不算数,可现在也照样读书上户了。那我们交的钱去哪里了?能退吗?我们是不是白交了?(罚款有收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08 11:18

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留言板向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贡井区成佳镇计划生育政策乱套了”的问题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镇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知规定,2010年违法生育二胎,当事人需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2010年自贡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夫妻双方共同罚款)6-8倍,农村户籍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最低标准30924元,城镇户口应征收最低标准为77220元。若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实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核查审批后,可以分期缴纳。
社会抚养费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出具收取票据,委托有关乡镇政府(计生部门)负责代收,交区财政专户专管,不能退还。当时镇上考虑到您户家庭经济困难,为保障您孩子(未成年人)能按时顺利就学,由您在镇计生办上缴8千多元社会抚养费后,并出具了孩子上户等相关手续。
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是户籍管理的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户籍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给符合条件的人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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