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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达州公安机关报案不受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24 11:28 已回复

我受到网络诈骗,多次向达州公安局报案,表示可以出示自己的身份证,退伍证等证件证明报案人身份,以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非报假警,但是接电话的民警同志说必须到当地也就是他的派出所才能受理,证据齐全却无法立案,我是河北邢台隆尧疫情高风险地区无法去当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万源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6 14:31

网民朋友:
你的“达州公安机关报案不受理”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诉求
你反映的关于“达州公安机关报案不受理”一事,经与所留电话号码取得联系,获悉事情起因为河北邢台群众韩某在网络上从李某处购买“王者荣耀”游戏账号,李某事后恶意找回该游戏账号,双方经协商无果,韩某电话报警至四川省万源市公安局草坝派出所,接警民警告知犯罪发生地为河北邢台,可以向河北邢台警方报案,韩某称李某为草坝辖区群众,应由草坝派出所处理更加适宜,要求网络报案,并声称有大量证据证实自己被骗,接警民警告知韩某需到场核实相关证据真实性才能采取下一步措施,韩某称为什么不能接受网络报案?
二、调查情况
经查游戏账号卖主为李某林,魏家镇(万源市公安局草坝派出所辖区)居民,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韩某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报案,韩某称当地公安机关不受理,因为疫情原因自己不愿意到四川来报案,要求网上接受报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按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接受案件需要报案人到场接受询问并制作笔录,接受证据材料需要报案人在接受证据材料清单上签名,故草坝派出所无法接受网上报案。
三、办理情况
草坝派出所指派专人处理该警情,韩某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无法到场报案后,随后民警联系李某林询问情况,告知其中的利害关系,李某林表示愿意归还游戏账号,于是双方在网络上达成一致,李某林归还游戏账号并承诺永不找回,韩某找回游戏账号后,立即更改密码锁,防止李某林再次找回,至此事情得到圆满处置。
2021年3月15日,草坝派出所收到韩某从河北邮寄过来的带有“神警雄风、犯罪克星”锦旗一面,并通过微信再次向民警表示感谢。
如有其它疑问请来电:0818-8800111咨询。


万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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