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中江县凯州新城的拆迁户,我们己在2020年3月份签的拆迁协议,为啥子兴隆镇政拆迁不公开拆迁细节和一些赔尝标准,只喊我签字,不拿政府文件,不公开,把我们蒙在鼓里就把字签了,还有我们的拆迁赔尝款,过渡费,房子的拆迁赔尝款,第一年的过渡款也不打给我们,我们打电话问他们说你们将来要房子,还需要付款,问题是应该给我们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还有就是资金利息怎么算,将来要取消公摊面积,像我们以后拿了房子怎么补尝等等之内的问题,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和理的解释。谢谢各位领导!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兴隆镇征拆工作的支持,兴隆镇对您所咨询的“我们已在2020年3月份签的拆迁协议,为啥子兴隆镇政拆迁不公开拆迁细节和一些赔尝标准,只喊我签字,不拿政府文件,不公开,把我们蒙在鼓里就把字签了,还有我们的拆迁赔尝款,过渡费,房子的拆迁赔尝款,第一年的过渡款也不打给我们,我们打电话问他们说你们将来要房子,还需要付款,问题是应该给我们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还有就是资金利息怎么算,将来要取消公摊面积,像我们以后拿了房子怎么补尝等等”的问题在这里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兴隆镇严格按照江府办发〔2016〕106号、江府办发〔2016〕107号、江府办发〔2016〕108号文件进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关于“为啥子兴隆镇政拆迁不公开拆迁细节和一些赔尝标准,只喊我签字,不拿政府文件,不公开,把我们蒙在鼓里就把字签了”问题。首先,征拆有关政策由村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在被征拆前,镇、村两级均要入组对被拆迁人进行动员、征拆政策讲解,在镇征拆工作组入户丈量房屋时也要对征拆政策进行讲解。其次,被拆迁人在签定房屋拆迁(统建还房安置)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拆工作组与村干部对被拆迁人全面讲解征拆政策,由被拆迁人主动申请签定房屋拆迁(统建还房安置)补偿安置协议。
关于“我们的拆迁赔尝款,过渡费,房子的拆迁赔尝款,第一年的过渡款也不打给我们,我们打电话问他们说你们将来要房子,还需要付款,问题是应该给我们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还有就是资金利息怎么算”问题。房屋拆迁补偿款、第一年过渡费与被拆迁人所签房屋拆迁(统建还房安置)补偿安置协议签定安置房基本面积之外的多余面积补差进行品迭,不存在资金利息。
关于“将来要取消公摊面积”问题。安置房面积测绘由具有国家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按国家测绘相关标准进行测绘,按规定测绘建筑面积含公摊。
关于“像我们以后拿了房子怎么补尝等等”问题。安置房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结算时实际户籍人口、所签房屋拆迁(统建还房安置)补偿安置协议签定安置房面积、安置房实际测绘建筑面积综合计算找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