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8组居民,现处于房屋已拆迁未安置过渡阶段,目前土地未征用,想咨询一下新生儿上户后能否参加拆迁房屋安置及后期土地征用分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条住房安置对象,第三款住房安置对象截止时间,新启动征地拆迁项目住房安置对象的截止时间为街道与组(社)签订征地协议之日。在新兴街道辖区内的建制社,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上的,按照“占谁拆谁”的原则进行安置,已实施多次征地的,对符合政策婚迁、出生的新增人口,须在本次实施征地至人均耕地在0.3亩及以下期间予以安置;人均耕地在0.3亩及以下的,视为完全失地,若再次征地,则新增人口不予安置。土地征用分配是由社议事会通过的分配方案执行,建议到您所在社集体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26日15:13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