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主城区投放电单车,解决2--5公里距离问题,谢谢!
来话(信)人:您好!您所反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我局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共同研究,鉴于以下原因,我市现阶段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一是从政策层面看,国家、省及国内其他城市既有政策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二是从城市治理多重风险来看,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安全维稳隐患较大,具体体现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量消防安全隐患、投放易引发维稳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