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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咨询拆迁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22 16:14 已回复

                 咨询下,

                       1、龙泉驿区清塘湾、龙凤山庄人口文化大院附近,当时拆迁村社拆了一半,现在剩下的一部分未拆迁的多久拆呢?

                       2、因读书等原因户口迁出到了老中心城区去,现在还能迁回来吗?还能享受集体经济成员的待遇吗?

                       3、新生儿的户口可以跟随父母迁回龙泉并享受集体经济成员的待遇吗?

                       4、如果拆迁,因为户口不在龙泉驿区,还有没有集体经济成员待遇和拆迁待遇呢?

                        麻烦依次解答一下四个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01 16: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调查,一、清塘湾、龙凤山庄拆迁的问题,请您向所属辖区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二、户口迁出龙泉老中心城区且现登记在成都市范围内,如需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可按全域迁移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备注:住房证明:
1、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2、农村地区的提供:
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新生儿上户及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问题:
(一)办理国内出生婴儿上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原件)
(二)新生儿上户后的待遇问题,请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四、户口未登记在龙泉驿区,能否享受拆迁安置等待遇,请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您如需再进一步了解相关户籍政策,可拨打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4882777 / 96536。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25日当天与您联系,该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经柏合街道调查,您反映的位置现在属于柏合街道南山村6组,该组不属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府新区规划范围内,不会进行征地拆迁。
若新生儿的父母是当地农村户籍,同时也是农集成员就能随父母迁回享受农集成员待遇。
没有农集成员身份,就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由于您留的是外地号码,工作电话无法与您电话联系,随即工作人员用私人电话与您所留号码联系,对方表示是福建的一个汽车售后电话,您也没有留下姓名,无法联系到您。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028-88430595进行详细咨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01 16: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调查,一、清塘湾、龙凤山庄拆迁的问题,请您向所属辖区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二、户口迁出龙泉老中心城区且现登记在成都市范围内,如需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可按全域迁移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备注:住房证明:
1、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2、农村地区的提供:
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新生儿上户及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问题:
(一)办理国内出生婴儿上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原件)
(二)新生儿上户后的待遇问题,请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四、户口未登记在龙泉驿区,能否享受拆迁安置等待遇,请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您如需再进一步了解相关户籍政策,可拨打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4882777 / 96536。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25日当天与您联系,该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经柏合街道调查,您反映的位置现在属于柏合街道南山村6组,该组不属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府新区规划范围内,不会进行征地拆迁。
若新生儿的父母是当地农村户籍,同时也是农集成员就能随父母迁回享受农集成员待遇。
没有农集成员身份,就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由于您留的是外地号码,工作电话无法与您电话联系,随即工作人员用私人电话与您所留号码联系,对方表示是福建的一个汽车售后电话,您也没有留下姓名,无法联系到您。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028-88430595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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