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金堂县福兴镇长乐村23组 现已拆迁 当初签订合同2018年。承诺是2年后安置房修建完工,可拿房可住。可到现在也没看到安置房动工痕迹,签订合同当时说是电梯房把我们高兴坏了 考虑老人方便。可到了2019年又说要修安置房示范小区小高层独栋。到2020年第3次又叫我们去又说不是独栋不是电梯 又选房 又选户型 我就搞不懂了 当初和我们老百姓签的合同可以随便乱改 乱违法吗?把合同当废纸吗?我说我们后悔了 村上说 合同你们自己都签了。哈哈 为啥我们老百姓不能违反合同 他们就可以随便乱来. 我们老百姓就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房,到底是给我们修的电梯房什么时候动工?都违反合同1年了。过渡费什么时候拿?
祝领导 新年快乐 提前祝你元宵节开心
宋先生:
您好!来言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福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东风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搬迁项目于2018年10月已全部完成,安置点建设用地选址及安置点建设方案已完成。截止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安置点建设用地丈量和相关赔付工作,力争在3月初完成土地征拆工作,并进入房屋建设设计所需的地勘工作,该项目将结合周边的房屋风貌和楼层来建设。
以上情况,我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11点39分许通过电话告知您,如你还有相关疑问,请直接与综合执法办曾伟联系。(电话:84944111)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