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2020年4月在温江购买了一套法院强制执行到我名下的房产,现在我打算出售,是否可以出售,我有当时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说,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限售吗?我第一次去房管局,房管局说可以出售,现在我收下了定金准备去过户,房管局又说不可以过户了,所以我想确定可以交易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咨询温江法拍房限售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法拍房是否可以进行出售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即日起(2017年4月13日),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您所购买法拍房的时间为2020年4月,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25日11时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