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遭遇团伙诈骗该怎么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遭遇团伙诈骗该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20 10:02 已回复

遭遇团伙诈骗,我于2020年11月在绵阳涪城区城郊派出所报案无果,后于2021年元月在次报案,无果,受骗经过:材料报案人:敬晓文,男,汉族。涉嫌诈骗人谭少春,涉嫌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涉嫌诈骗人杨三国,涉嫌非国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罪、诈骗罪。涉嫌诈骗人何俊,涉嫌诈骗罪。上述三人用“四川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法外衣”为幌子,用虚构的事实即项目工程;伪造政府文件,伪造国有土地证;后经查证,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悦达房地产公司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皮包”公司,既无资金财产、无土地、无开发项目、无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为零);其法定代表人谭少春已任职10家企业,属典型的“职业”骗子的这样一家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公司,其性质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犯罪要件;而且这是一个具有很大的伪装性、欺骗性,是有组织计划,分工配合严密的“职业”诈骗团伙;目前,这个团伙仍十分猖狂的在省内外继续流动作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保护、追回受害人的资金财产;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特向公安司法部门报案,请求及时立案侦察;依法严惩这一团伙性质的“职业”诈骗犯罪人员和极其胆大妄为的嚣张气焰。下面是被害人被诈骗的事实经过:报案人敬晓文于2019年5月份,经人介绍认识绵阳悦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何俊,杨三国,何俊说他是悦达公司业务部的,杨三国是悦达公司总经理,他们现在有一个项目在涪城区高水中街23号,已取得该综土地证,现已和重庆一建筑公司联合开发,建筑方已向悦达地产转账800万元,现已具备开工条件,公司计划2019年8月底前开工,前期物业可以签给我公司,当时我要求看相关手续时,何俊说等几天谭少春回来后可以给我看。过了几天何俊通知我,到悦达公司看手续和签合同,条件是,向公司交十万诚意金,再另外给他十万元,他要在公司上下“打点”,我们到悦达公司后,杨三国给我看了土地证复印件,我要求看原件,杨三国说悦达用该土地证抵押贷款了的,同时又出示了政府红头文件,文件注明了该项目及土地权属已划规四川悦达房地产公司的(复印件)。当天在悦达公司办公地用我手机银行向杨三国转账十万,公司谭少春要求我转到杨三国私人账户上,何俊要求我给他转十万,我当时微信转账二万,我当时给何俊、杨三国说,我公司进场时在给他转八万,二人当时非常不高兴,当时我转账后要求公司给我开收款凭条及法人身份复印件,谭少春说证件在成都,后边连收条一下补给我,2019年6月12号,何俊找到我,他说杨三国叫我给他转二万元钱,他好把我合同拿到房管局备案,如不给钱他就不拿去备案,当时我用手机银行给杨三国转账二万。当年8月底我找到杨三国、何俊,问项目进度时,杨三国说,重庆建筑公司沒把钱给公司转够,钱到账才能开工,后我公司即展开调查,高水村上,城郊乡有关部门,都证实该项目不成立纯属虚构,土地也没有在该公司名下,让我们去报案,我们找杨三国和何俊后,二人说会尽快给我处理,我再次向杨三国要收条及法人身份复印件,他让我找谭少春要,2019年底我找谭少春后,约定十二月底进场时退还诚意金,这时他已知道高水项目可能已没法再骗下去了,他又说重庆项目2020年5月份招物业,他可以把物业给我们签到,后经公司去重庆核查,根本没有他说的这个项目,我再次找到谭少春后,他见重庆骗局我已识破,又说绵阳蓝澳岛小区他说了算,业委会副主任是他当,马上业委会到期了,换界后他通知我,直接和他签合同就行了,2020年3月份我给杨三国,何俊说,我可能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二人均把我联系方式拉黑。我多次找谭少春处理,未果。2020年11月23日我向城郊派出所报案后,谭少春怕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马上找我让我千万别报案,主动在24日已退还我2万元,用微信转账支付的;他说:“他大爸死了,他没在绵阳,还有12万元等他回来马上给我处理。”回来后一直以各种手段,想达到不退赃款的目的,说一会在重庆,一会在开会,等蓝澳岛业委会批了,马上就和我签合同,2021年元月我从朋友处了解绵阳杰杨物业已进场后,找到谭少春,谭知骗局已破后,马上又叫我见面,说把钱马上退给我,当时退钱时他又说所有账户,及个人账户以全部冻结查封,给我付不了,让我在等一下。所有涉案人员短信,通话录音,电话录音都有证据。元月24日晚我用微信与谭少春协调追讨时,谭少春说,谁骗我让我找谁,但我只认识当时杨三国系悦达公司经理,悦达公司总共骗了我现金十四万元,我只能认定三人系共同犯罪,谭少春在这整个案件中实施了连环诈骗,高水不行到期后,连续重庆,重庆识破后,蓝澳岛又开始,蓝澳岛杰杨物业进场后,谭少春系列诈骗终结。三名涉案人员已给我司造成严重损失,三人犯罪情节恶劣嚣张,为维护公司及个人合法利益,避免这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职业诈骗团伙肆无忌惮的继续到处行骗,危害社会,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资金不受侵害,请求公安司法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依法对其治罪,严厉打击处理。本案报案材料和事实经过全部是如实陈述,无半点不实描述,报案人敬晓文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附:报案人身份证、转款委托书、转账凭证、诈骗嫌疑人电话号码(详情记录)等复印件共8页。                              报案人:敬晓文                                   电  话:1345814322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16 09:4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涪城区处理并回复。
绵阳网络发言人

2021年3月1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