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简州新城结婚后想落户到该地区,需要哪些材料还需要到处跑开证明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籍在四川省资阳市,与妻子结婚一年,您妻子户籍在养马街道灵仙乡,您已连续购买成都市社保三年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迁入地产权为您妻子爷爷所有。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关于“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有效期内居住证;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您材料齐全就不需要到处开证明。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22日10时5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