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领导你们好,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问政四川里面的回复与事实不符,(问政四川的查询码2846898)有以下三个原因。
原因一:我们不是自主拆迁,是公平街办拆迁老百姓,老百姓们都可以作证。惠民一期和三期的违法用地不光是惠民社区的老百姓在居住,公平街办将五福社区、龙凤社区、太极社区的老百姓安置在惠民一期和三期。将五福社区、龙凤社区、太极社区的耕地高价卖给开发商修楼盘,非法占用惠民一组、二组的耕地来修安置房。(注:当时五福社区、龙凤社区、太极社区的老百姓都不愿意安置到惠民小区,老百姓可以作证。)
原因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有批文手续后征地,但是我们的耕地和住房是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拆迁和违法占用耕地。我祖根地全都是在2002年~2007年间违法占用和拆迁。(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2008年以后才有征地批文,公平街办把老百姓的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给开发商修楼盘。)
原因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使用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须经国务院批准。温江区人民政府和温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这两个部门修惠民一期和三期等多个项目都没有批文手续,哪里来的建设手续?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查温江区自然资源局弄虚作假、敷衍百姓的行为。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回复与事实有差距”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我们不是自主拆迁和惠民一期和三期不光是安置惠民社区老百姓的问题”,经调查,公平街办与您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惠民社区安置点为温江区统一规划修建的用于安置公平街办范围内部分老百姓的安置点。
二、 您反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该先有批文手续后征地的问题,该问题为历史遗留原因造成,近年来,温江区正在对全区范围内的安置房未征地问题进行逐步解决。
三、 您反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使用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须经国务院批准的问题,经核查,修建惠民社区安置房所占用土地,在温江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中已规划为安置房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惠民安置小区的相关报规报建手续已在之前的回复中对您进行了告知。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