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乐山,道路上还能看到不少非法机动车上路行驶,这些车俗称“老年代步车”。
这类机动车在道路上畅行,很多人认为他们在法律的空白地带,不便管理,但稍微查一下,就发现“空白地带”根本不存在。
按照GA 802-2019 《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中关于机动车的界定,现在市面上能见到的“老年代步车”都是机动车范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按照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哪个在公安机关登记过?哪个挂了正规车牌?又有几个驾驶员是有驾驶资格的?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版)》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请问哪一款“老年代步车”是有生产许可的?哪一款是符合登记条件的?
这些明明不能合法上路的机动车,在我们城区,在县道,甚至在省道上行驶。它们不仅速度缓慢,不遵守交通规则,妨碍正常交通秩序,而且还危害驾驶员自身的安全,危害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这些机动车不能登记,不能上牌,驾驶员没有驾驶证,也就不能买交强险、商业险。他们一旦出事故,即负担不了自己损失,也赔偿不了他人的损失,只能转化成一笔笔危害社会稳定的烂账。
我不知道已经2021年了,怎么还会有这种非法的机动车在我的家乡存在,在道路上行驶。我真的很不能理解。
网友:
根据乐山市委、市政府开展乐山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的相关文件规定,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目前对于电动三(四)轮车问题,交警部门一般采取劝离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随着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我队将适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调整电动三(四)轮车限行区域,逐步规范电动三(四)轮车行车秩序。我队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的电动三(四)轮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