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社局调查:经业务经办系统查询,您于2020年9月2日通过国家人社部经办平台提交了失业补助金申请,9月7日初步审核通过,2020年10月已享受失业补助金。经成都市跨区域、跨部门信息系统核查比对复核,您在眉山市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参保,11月失业补助金复核不通过。因您2020年9月已在单位就业并参保,需主动退还2020年10月不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10日13:3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联系金牛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业务经办窗口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单元2-2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6797357。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