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联和水库,联和水库在2003年12月,和车泽明签订水库承包协议!后水库一直未将水库出租,由村委会管理!现在怎么又变成和喻明刚签订协议10年租金?领导的回复也太敷衍了事?车泽明既然没有承包水库,开农家乐对外宣称他是合理水库承包人?收取钓鱼费用,这不合理,请领导不要敷衍了事的说。由于车泽明居住在水库旁边,村两委委托其对水库进行免费代管。偶尔有外来人员到水库钓鱼,车泽明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对钓鱼造成环境影响的维护。首先这是商业模式农家乐钓鱼营销!既然没有合法的承包协议,就非法占用国家资源从中获利!这个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第一:车泽明对外宣传承包了水库,既然承包就应该收取这数十年的承包费用,第二:如果没有承包水库经营权,私自利用国家水库收取营业费用!这收取了数十年的费用是不是应该上交?希望领导不要敷衍了事!这种“村霸行为”必须严惩!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镇近日对“联和水库”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协调,联和村村委、第十村民小组及相关当事人同意节后就该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