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不歧视原则,请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叙州南岸工商所,在执法中使用电子邮箱或短信等方式,与听障等弱势消费者联系。包括疫情期间尽量减少消费者面接风险采取非现场调解。
1月31号已提交电脑三无产品(用户名杨双*)。2月3号据说转至南岸工商所。按要求2月3号提交了电子发票、小票截图和商品实物照片。由于南岸工商所未告知电子邮箱,投递给了合署办公的南岸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微博私信,即“宜宾叙州南岸”weibo.com/u/7379929103。请工商经办人员和街道政务联系。
由于疫情期间行动不便,南岸工商所如果需要肉眼亲自看到电脑实物,欢迎上门到城区来看电脑实物。工商所也可以自行去商家门面检查同类库存。
请在回复里提供南岸工商所的电子公务邮箱等互联网方式。电话只接受短信。
我局工作人员于2月8日向来电人发送短信,告知其我局南岸市场监管所的联系电话:2329995
经办人:戴宇红,电子邮箱:2285241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