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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言】关于过年前后城镇燃放烟花炮竹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07 19:26 已回复

还有几天便是我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全国人民都沉浸在喜庆的氛围之中。每逢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首选的庆祝方式,这不仅丰富了人民的娱乐方式,并且为当地增添了年味儿。但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欢乐(在行人较多的地方燃放春雷、鱼雷等声音较大,恐对行人造成伤害的鞭炮),全然不顾周围人的感受。(从南门大桥至红旗桥这一段路)晚饭过后在河边散步原本是件很轻松愉快的事情,突然一颗鞭炮就在你身边炸响,遇到这种情况,青年人都会吓一哆嗦,更不用说那些承受能力较弱的小孩和老年人。而且,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例如:未燃放完的鞭炮以及乱扔的烟花爆竹的包装盒等。因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件事,尽量让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爱好者在河边、街上等行人不多的时候燃放,与行人散步的高峰期错开。望采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10 16:17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过年前后城镇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回复

网友,您好!
我局收悉您所反映的内容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针对我县群众燃放鞭炮、春雷的问题,我局近期加强了治安巡逻,对燃放鞭炮、春雷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截止2月9日,我局共查处10人,其中批评教育9人,罚款1人。
县人民政府已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的通告》,我局将会同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继续加强联合巡查,对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进行检查和相关政策宣传,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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