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来信,我叫王英,是四川省武警总队一位军人家属,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我才写信打扰您,我于2020年7月6日入职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入职形式为外包,在前期谈判过程中,并未提及外包,直到最后一天我拒绝了其他央企,对方才告知外包,由于我已经给公司提了离职,只能被迫入职,单位多位同事上了几个月班才被告知告知外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10月底提出了离职,11月30日正式离职,手续办理完毕,资料移交完毕。根据当时入职约定,我个人年薪为15万(有微信记录为证)。我当时每月就只发了税前1万元,有20%作为绩效考核,也就是三万元,在2021年初,公司给其他同事发了绩效,我多次沟通,对方前期说等考核后再发,现在明确回复我不发,具体回复内容如下:老师您好 确实去年公司工作任务很重 各部门都很不容易 但是作为我们来说 无论是按照公司规定还是劳动法 我们都按照规定与您进行了相关结算,您也签字盖章进行了认可(特此说明:签字是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后期补发,但是没有给我发绩效),您在职期间首先不存在发放半年绩效,因为半年是针对员工2020年1-6月期间工作考核,全年也是根据至少是司龄1年以上的员工或上年度在职时间为全年的员工进行考核。如果我们为您单独发放了这一笔,那么就是违反规定,并且公司现在在改革期间,所有领导都已经变更,请您理解不是一句话我们可以改变制度,谢谢理解。对于对方的回复,我无法认可,我干了五个月,应该获得5个月的绩效。30000*5/12=12500元。但对方拒绝支付。严重违反了劳动制度。请领导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疫情之下,我们生存及其艰难,家属去年病重住院。我不希望家属在前方流血,我在后方流泪。我也是万般无赖,才给领导添麻烦。在此感谢。
王英: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武侯区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您相关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10日13时9分与您联系,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您的问题,您表示知晓。(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4;电话:85068373)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10日13时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