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青白江区普通市民,12月通过江西中达人力资源公司在青白江区清泉镇华鼎国联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上班。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理由是劳务工企业不提供社保,而且规定至少四个月到六个月才能转正,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难道劳务工就不该拥有社保吗,我给青白江区书记也写了信,也没得到回复,请领导严查,还广大群众一个公道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存在侵害您个人权益的行为,您可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确定劳动关系相关材料(劳动合同或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您个人工资银行发放明细等资料原件至青白江区社保局综合科(便民路6号B912)现场投诉。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受理,依法对该单位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区社保局咨询电话:028-8366773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