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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新生儿落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03 17:38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现在是部队一名现役军人,有些户籍问题想咨询并协调解决,谢谢。

基本情况:我原户籍地为东部新区玉成乡八一村,因入学后入伍注销本人农村户籍。家属是德阳市什邡市人,第一个小孩出生后,本想将小孩户口上到玉成老家(我父母名下),派出所不给上,说是我户籍没在。现在第二小孩即将出生,也面临同样问题,特意咨询:1.不让小孩户口上到我原户籍地,有什什文件依据,就因为是我的户籍没在么?( 如果是,也不是我想这样啊,部队规定入伍要注销户口) 。我们一些战友也是这种情况,为什么能上到他入伍前户籍地。

 2.如果我小孩户口不让上到我原户籍地,上到我家属户籍地,那么家里的拆迁补助都没有我和小孩的,那么我转业或者复原回原籍后,小孩和我的拆迁补助能重新申请么?如果不能,怎么保障我权益呢?还是逼着我们尽快回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9 16:3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颁发》【成公通(2019)36号】关于“出生登记原则”规定: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应在非现役军人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已告知您“新生儿入户”原则,请您在非现役军人方申请“新生儿入户”事宜。
以上情况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2月8日10时0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玉成街道核实,根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含国家规定不予安置的士官),原则上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而您的小孩无法获得拆迁补助,具体情况以当时依据的拆迁政策和文件为准。
以上情况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2月9日16时0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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