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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鹤龄镇府公布的帐务和村上公布的为什么不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2-02 02:21 已回复

请问鹤龄镇府酒厂你们公开卖了4800元钱,为什么村上公开是4000元钱,请问政府你们公开捐款23350元钱,为什么村上公开为20000元,你们公开学校柴卖了3000元,为什么村上公开的帐务是0元,还有请鹤龄镇府人员关于村上公开帐务不要假打好不好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村上公开的帐务和你们镇上公开的帐务为什么不一样,请书记查一下不要胡弄我们老百姓好不好,希望镇府让我们老百姓有知情权,还有T可以让村上公开一些国家逼利政策及帐务公布在墙外面让老百姓知道而不是公布在室内然后一门关了应付上面检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3 17:29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您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龙潭村酒厂使用的原龙潭村的三间老礼堂,大约建于上世纪60年代,作为村办企业酒厂使用,后由于企业改制经营不善破产。2018年5月20日,经召开党员干部会,决定将村委会原老礼堂三间(靠侯某孝右边)以4000元处理给侯某昌。2018年5月27日龙潭村收到侯某昌购买三间礼堂款4000元。2019年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将报告中龙潭村收到侯某昌购买三间礼堂款4000元误写成4800元。
2018年因修建和硬化文化广场,群众捐款23350元,广元市教育局捐款30000元,共计:53350元,已支付5万元给杨某军用于学校拆除和广场修建的工钱,剩余3350元由文书管理。在账务公示时,龙潭村仅公示了群众捐款2万元,广元市教育局捐款和文书处剩余3350元未公示。
2018年9月25日,龙潭村村民委员会与杨某军签订合同,将村委会文化广场做基础、堡坎项目承包给杨某军,学校由杨某军负责拆除,拆除的木料杨某军负责卖了3000元钱,现广场修建完工,村委会已将这3000元抵扣给杨某军付工钱,因此未对此笔款项进行公示。
龙潭村账务公开确实存在公示不及时,不规范、公示形式单一,群众知晓度低等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加强对龙潭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责成驻村干部对龙潭村账务公开进行规范和督促落实。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鹤龄镇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52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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