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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户籍所在地农村户口征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31 15:11 已回复

本人2012年因再婚农村户口迁入农村,现迁入地征用,但集体经济组在原地,是否可享用农转非的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高板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3 09:31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堂府发〔2014〕12号)第十五条相关要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按城镇人口安置;未被全部征收的,按被征收土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数量确定城镇人口安置的人数。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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