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通过网络留言。第一次显示正在处理中,但是都2个多月过去啦一直没有消息!所以第二次发布网络留言:通过四川零距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去工厂做小时工,工价30块钱一个小时,中介承诺入职35天补发前面30天除掉厂里面发放同工同酬之外的差价。到期之后各种借口拖延。去找中介那边中介拿陷阱合同各种找毛病。又以厂里没有出在职名单为借口一直叫等。之后直接说名单里没我名字直接不发啦。微信里面各种聊天记录都有保存。还有中介的招聘广告也有保存!请求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帮忙要到招聘时候中介所承诺的属于我们务工人员的那一部分差价!谢谢
您好,郫都区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2日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的实际用工地在重庆的情况,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四款“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告知您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凭证尽快与重庆实际务工地的劳动部门取得联系,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