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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是农村户口娃娃从城镇迁到我户下拆迁有补
2021-01-27 21: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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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二十三条中(一)条规定是怎么回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中的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2〕45号)文件相关要求,以本办法施行之日为截止时间,由简阳市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登记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户籍关系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的人员!这条算什么?难道户籍没有转入金光村?那村长大队接收户籍转入算什么?在我母亲户籍未转入之前,政府有规划拆迁吗??直至正式要求拆迁时,我母亲户籍关系仍存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其中一条二、本市户口迁移及管理相关规定(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农村地区 1.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农村地区人员结婚后,可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配偶! 请问这还怎么算是城镇户口了?那迁户口政策是摆设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1-02-02 15: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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