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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急!拆迁户新生儿落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7 17:58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原金堂县白果镇龙王村村民,我村由于规划金堂机场在2017年进行了拆迁,我选择的是房屋按照,截止目前尚未分配安置房,名下暂无房产。我这个拖后腿的80后终于在今年1月份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宝宝。但是在做新生儿上户时,被告知只能上在女方户口或者集体户口上,且上在集体户口还需要把我自己的户口迁出村上户口,一并转移到集体户口才能为新生儿上户。目前由于无法将小孩上在我的户口上,导致小孩没有户口,不能购买保险,也就不能享受新生儿保险的报销优惠政策,报销及户口登记政策医院说最多2个月就会失效。这就造成了孩子的报销无法报销,也不能享受正常的拆迁户该享受的政策补贴。想求助书记,帮忙解决一下宝宝的“身份”问题,我们是底层农民,不想当黑户,但同时也没有富裕到可以随意放弃新生儿生育补贴和拆迁后应享受的福利。宝宝上集体户是否能得到安置房的分配和过渡费的补偿,如果我一起迁入集体户,我后期的拆迁待遇是否会有变化。由于临近春节大假,时间紧迫,还望书记帮忙给我家宝宝一个做堂堂正正“我家金堂人”的机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白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8 16:12

由于公安系统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导致拆迁群众新生儿和婚迁人员上户困难,经街道反映情况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形成解决方案。按照《金堂县公安局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农村地区户籍政策变动后特殊人员征地拆迁安置意见》的通知规定:新生育人员及其随迁父(母)。须为过渡期内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生育,因户籍政策原因无法在原被征地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地址落户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供入户情况说明)。后期住房安置时,新生育人员随迁的父(母)须为迁户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该类人员凭拆迁协议、医学出生证明、入户情况说明、个人申请及承诺等材料可享受住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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