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在成都市天府新区乡镇工作的公务员,2015年任职主任科员15年以上,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政策职级晋升为副处级。2019年,根据国家职务职级并行的有关文件套转为四级调研员。近期,我们发现在交通补助及其他有关待遇方面和最近由一级主任科员晋升为四级调研员的有较大差别。请问由原来副处级职级套转的四级调研员与目前由一级主任科员晋升的四级调研员相关待遇有差别吗?如果有差别,请问政策依据是什么?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党群工作部已就您反映的问题咨询上级相关部门,因部分政策尚在研究阶段,相关待遇还未完全兑现,待政策研究确定后,党群工作部会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发。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27日15时许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