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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2012年,荣县实行《村干部保险》后,无
2021-01-26 1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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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古文镇(原)楠木湾村,正常离职村干部:黄诗才,男,今年68岁。中共党员。2020年1月13日,镇政府领导劝其写,《离职报告》后离职。 在原古文镇楠木湾村村委会前后任支书,主任27年。(其中,1971年8月至1977年1月,任大队团支部书记6年)。先后受县,区,镇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党员”15次。 因为,2012年,荣县实行《村干部保险》时。我黄诗才超过年龄15天。不能够购买《村干部离职保险》。当时,县上的文件规定,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不能买保险。我巧好是2012年12月16日满60周岁。所以,本人无缘《村干部保险》。 建议①,适当提高2012年后,继续在村上工作多年的老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本人60岁后,还在村上工作了7年多。 ②,2012年实行《村干部保险》后,无缘购买《村干部保险》的人。实行,村上工作时间段,给与生活补助费。(假如:工作10年以上的,每届ⅩX元,工作20年的,每届XX元)。 ③,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像我一样无缘保险的人一些“公益性"工作岗位。补助生活费用。 我:黄诗才,其妻,杨金容,(四级残疾证》。今年68岁。身患“类疯湿”病。左手指,左脚僵直。平常需要药费。 我夫妇俩人,每个月养老补助各100元,我放映员补助每个月补助80元,每个月135元,离职村干部补助。共计,两个人每个月生活420元钱。 请求,尊敬的荣县县委书记及人民政府体谅我 一下。能否从政策的层面关心,关注我,这个被正常离职的年老村干部。给与一些生活补助。 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古文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1-02-02 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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