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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建言】2012年,荣县实行《村干部保险》后,无缘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6 11:38 已回复

荣县古文镇(原)楠木湾村,正常离职村干部:黄诗才,男,今年68岁。中共党员。2020年1月13日,镇政府领导劝其写,《离职报告》后离职。
在原古文镇楠木湾村村委会前后任支书,主任27年。(其中,1971年8月至1977年1月,任大队团支部书记6年)。先后受县,区,镇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党员”15次。
因为,2012年,荣县实行《村干部保险》时。我黄诗才超过年龄15天。不能够购买《村干部离职保险》。当时,县上的文件规定,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不能买保险。我巧好是2012年12月16日满60周岁。所以,本人无缘《村干部保险》。
建议①,适当提高2012年后,继续在村上工作多年的老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本人60岁后,还在村上工作了7年多。
②,2012年实行《村干部保险》后,无缘购买《村干部保险》的人。实行,村上工作时间段,给与生活补助费。(假如:工作10年以上的,每届ⅩX元,工作20年的,每届XX元)。
③,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像我一样无缘保险的人一些“公益性"工作岗位。补助生活费用。
我:黄诗才,其妻,杨金容,(四级残疾证》。今年68岁。身患“类疯湿”病。左手指,左脚僵直。平常需要药费。
我夫妇俩人,每个月养老补助各100元,我放映员补助每个月补助80元,每个月135元,离职村干部补助。共计,两个人每个月生活420元钱。
请求,尊敬的荣县县委书记及人民政府体谅我
一下。能否从政策的层面关心,关注我,这个被正常离职的年老村干部。给与一些生活补助。
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古文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2 17:02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您在问政四川网留言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并就您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2012年以后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问题
根据《荣县村级干部正常离职生活补助办法(暂行)》(荣委办〔2010〕52号)和《关于做好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工作的通知》(荣委办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对您实行补助标准135元/月,已按月兑付。
2.离退休村干部后续待遇提升问题
已经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
3.公益性岗位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84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自贡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人社发〔2015〕188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16〕194号)等文件精神,因您已超过60周岁,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4.生活困难问题
可按程序申请救助。镇党委将持续与村组干部、亲属一起共同关心您,也将经常性关心所有离职村干部生产生活。
最后,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中共荣县古文镇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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