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去完成业绩才有底薪,反之则没有底薪,并且要求员工在中江各小区不经通知收集他人的快递单号上的电话号码及姓名地址
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月26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公司要去完成业绩才有底薪,反之则没有底薪,并且要求员工在中江各小区不经通知收集他人的快递单号上的电话号码及姓名地址”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公司要求完成业绩才有底薪,反之则没有底薪”的问题。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基本工资和绩效,并且员工每月的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你未完成公司安排的业绩,只要付出了劳动也应该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因此“完成业绩才有底薪,反之则没有底薪”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建议您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到中江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