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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远大林语城不实行人车分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5 21:49 已回复

我是远大林语程南庭三期小区业主,现有下述情况需向政府反馈,望政府核实:
    2020年10月30日,在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我本人及其他广大业主发现小区内86栋前有大量的地面停车位及小区绿化严重不达标,针对小区内有地面停车位这一事实,几乎全部小区业主都持反对意见,因为人车不分流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而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报规的规划图上有地面停车位的相关规划。
通过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于2020年11月20日开发商对业主诉求做了书面回复,
《回复》明确提出:去除地面停车位,改为绿化。并且近1100户小区业主严格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超三分之二的业主签了书面同意并按手印。
    现开发商对小区公区不合格处做了整改,勉强达到了《回复》的标准,就在广大小区业主松了一口气之时,开发商又开始在86栋前划线规划地面停车位,针对开发商各种不诚信,不专业的举动,我等业主实在忍无可忍,只有依靠政府出面解决,并有以下几点疑惑想咨询政府:
1. 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展示给业主的效果图与实际规划图不一致,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2. 小区业主群体为小区利害的实际受体,相关规划是否应该和业主的诉求相一致而不是死板的解释为规划如此即如此?
3. 精装房装修粗糙,呈现给业主的装修效果远低于所收取的“精装价格”应该达到的装修效果,政府针对此现象是应该组织质监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还是默许远大蜀阳地产通过“精装噱头”套取利益?
以上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1 15:05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远大林语城南庭三期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51012220173103号),项目规划地面停车位47个。开发单位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前,将规划的地面停车位改为绿化,违反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区住建交通局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交付,同时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月25日向开发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将绿化恢复为规划停车位。关于虚假宣传的问题,可向区住建交通局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区住建交通局查明后移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也可直接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该项目申报为成品住宅,开发企业已委托了专业造价咨询服务企业对装修价格进行核定。在购房人签订合同前开发企业已在销售现场公示了相关文件、装修明细以及供购房者参考的实体交付样板间,明示未来交付时房屋的详细情况。双方签订合同时也对房屋的装修价格、装饰装修的标准进行了约定。由于来话人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约定条款纠纷,应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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