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市长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我们家里住的是1994府南河改造的拆迁安置房,地址:青羊区群康路40号。当时拆迁有两个选择,1是可以购买房屋产权;2是继续以公房的形式每年缴纳房管局房租。因为我们家里父母姊妹多,家庭条件受限,一下子拿不出来那么多钱购买,就继续以公房的形式每年缴纳房租。现在子女都上班了,经济条件也好一些了,想把房子买下来,后期子女继续住,但是到房管局去自信,却得知,他们没有收到相关的政策,不能购买,只能继续租,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父母百年以后,房子是否可以继承,其次,如果国家政策产生变动,我们是不是就没有房子住了,能否购买了呢,因为心里没底呀,不知怎么处理好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青羊区处置的直管公房应位于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之内,且更新改造项目经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批同意,附生效条件的更新改造项目需达到生效条件。 已于2021年1月27日14:00与您联系,并告知上述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