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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罗江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政策
2021-01-25 1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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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的民警,2021年01月25日因办理一起伤人道路交通案件需要进入罗江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向受伤当事人了解情况并需要当事伤员本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书,需要进入伤员住院病区。但在本人到达罗江区人民医院住院部时却被门口的工作人员阻拦,本人健康码和体温都正常,并告知对方我们于一月前集体做过新冠病毒核算检测,都为阴性,但任被告知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才能进入病区。本人曾于2021年01月17日进入德阳市人民医院询问事故伤员,本人同事也表示曾于最近几天进入其他医院对事故伤员进行询问,都未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按罗江区人民医院的要求我们每一次进入病区都需要检测,等待检测结果又需要相应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民警需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证据进行固定,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因核酸检测导致事故证据销毁或者未能及时办理相应的程序该如何处理?因此导致事故处理程序未能按时完成,当事人的利益受损又由何方来承担责任?且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知性,我们不可能每日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才办理案件,请相关部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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