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因为我1月7日在平台留言投诉旌阳区东湖街道办(原东湖乡政府)2009年,2011年与东湖乡镇江社区主任和镇江村四组组长非法擅自签订土地《租用协议》修建学校、安置房等永久性建设用地,之后本组部分耕地被征收,没有按照政策法规落实补偿安置等问题,我1月11日收到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再受理告知书,此告知书严重失职渎职,违反法律和政策,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已作出了复查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21年1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就相关问题当面向您进行了政策解释工作。如您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电话0838-250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