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简阳市石油仓库拆迁户。政府有关部门贴的告示是交房后15个工作日打一半的拆迁款,我2020年11月23日交房,至今拆迁款未到账。这期间多次询问相关部门以及成都网络理政,结果都不满意,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事存在懒,硬、顶、拖现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作为弱势群体的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求领导们。1:对于先交房后打款,(而且是打一半房款)合适吗?2:交房后15个工作日打款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拆迁户的承诺还是欺骗?3:因为没钱租房子,现在我们是一家四辈七八个人挤在七八十平的房子里,连阳台都利用上了,请问领导们这情况正常吗?4:因为完全相信政府15个工作日打款,遂借钱买了二手房,合同上规定了交款时间,如果再不不打款要付违约金,请问由于没打款无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