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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双流社区物业谁来监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4 16:27 已回复

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临江丽园三期A区物业管理好吓人,一栋二单元电梯坏了一个多月,门都快掉下来了,却无人问津,巡查形同虚设,发生意外不敢想象该找谁负责,街道办所谓的按照双流地方主管部门违反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所谓指导文件在这里完全变成了强制性文件而且不管是否适用现在物业管理需要并严格强制执行,明知违反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也违反成都市政府颁发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的情况下同等服务、同等类型的安置房、同等使用性质却看人收费,完全偏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甚至刻意制造人为矛盾,街办社区某些领导合同物业某些领导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完全成了他们的发财手段,大肆借机以安置房各项所谓的整改进行发财,维修费用不公示,公共收益不公示,摆摊设点做假账侵吞广大业主收益,这是谁给他们的特权肆意妄为,缴纳费用还实行多套标准,真是恐怖,这就是我们的大都市物业管理,所谓业委会更是组建霸道,全部作假操控组成,住房者的权益在这里完全被剥夺,目的就是为极少数人谋利和为社区接班某些人谋利,安置房在这里绝大多数被人为变性为商品房这是谁给的权利,请严查。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临江丽园三期A区物业管理好吓人,街道办所谓的按照双流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所谓指导文件在这里完全变成了强制性文件并严格强制执行,明知违反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也违反成都市政府颁发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的情况下同等服务、同等类型的安置房、同等使用性质却看人收费,完全偏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甚至刻意制造人为矛盾,街办社区某些领导合同物业某些领导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完全成了他们的发财手段,大肆借机以安置房各项所谓的整改进行发财,维修费用不公示,公共收益不公示,摆摊设点做假账侵吞广大业主收益,这是谁给他们的特权肆意妄为,缴纳费用还实行多套标准,真是恐怖,这就是我们的大都市物业管理,所谓业委会更是组建霸道,全部作假操控组成,住房者的权益在这里完全被剥夺,目的就是为极少数人谋利和为社区接班某些人谋利,安置房在这里绝大多数被人为变性为商品房这是谁给的权利,请严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7 10:19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航港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电梯问题,目前街道已告知物业加强对电梯日常的巡检力度,同时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以保障电梯的正常安全有效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并张贴相关通知。2,关于收费问题,根据双流县《关于加强新型社区自治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双委办〔2013〕23号)及双府函《双流县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09〕71号)来制定的,根据“新型社区要建立健全“1+3+1+N”自治管理服务机构”的要求,经过居民代表、小区议事会、监事会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后,制定了统一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于安置户在地方建设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决定对其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少,不足部分由物业服务中心向政府申请补贴,以保障小区正常运行。3,关于维修费及公共收益公示的问题,物业均有定期在小区内进行公示,若您有不清楚的可到社区处进行了解。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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