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申请过失业补助金,当时是审核通过,但后来说是要重新审核,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了,也不知道联系哪个电话可以处理,请帮忙回复,谢谢!
周冰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就业失业援助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4号)文件之规定:“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所以您在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后,系统会自动判定您为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01月26日16时07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