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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宅基地申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2 16:25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想咨询下,代寺镇李子村一组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以前在外务工,现在打算回乡发展,但老家房屋已成危房,想修又和几家人是共壁的,几家的都是危房,拆一家全部都要倒。别人不同意不敢拆。可以放弃这个宅基地重新申请过吗?或者有没有什么其它办法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08 12:25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咨询宅基地申请政策的留言收悉,现由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应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一、申请条件: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常住户,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生活资料的收益、分配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村村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审批新建、改(扩)建住宅用地。
1.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2.原住房破旧危险,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扩建或迁建的;
3.因婚姻等原因,确需分户另行建房,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4.外来人员落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没有宅基地的。
二、申办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报告》原件1份。
4、《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原件1份,《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规划许可)讨论意见表》原件1份。
5、原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无房户须提供《无房证明》。
6、《富顺县农村建房用地协议》原件1份。
7、填写《富顺县农村村民申请新(扩)建住宅用地审批表》。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村民小组讨论同意并公示5日—→村委会审查同意后上报—→便民服务中心宅基地审批窗口(一窗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农业、国土、自规等相关部门—→“一到场”选址定点—→会同文化、电力、水利、路政等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多部门内部联动)—→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核发《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通知书》《乡村规划许可证》—→“二到场”便民服务中心会同农业、国土、规建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查验开工情况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情况—→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组织村宅基地协管员对房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三到场”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竣工验收及原房拆除复垦情况验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农户到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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