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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公积金按月对冲何时落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1 14:09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注意到去年成都市提出2020年底实现公积金还贷按月对冲的好消息,一度还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看得出来这是成都市向一线大城市看齐的举动,一时喜上眉梢。
但现在已经2021年一月底了,依然没有政策落地的相关消息,故在此咨询,这项政策的最新进展。
另外,还有几个小问题。
第一,按照现行政策,夫妻双方购房用公积金还贷,一年以后提取的时候是夫妻双方的账户都可以提取还是一年只能提取一个人的?
第二,若实现按月对冲后,前期按年提取但是还未满一年故从未提取过公积金的人员,是否可以提取一次后,按照公积金月冲方式继续执行?
第三,夫妻双方一同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政策后,每月对冲金额是否为双方共同的公积金。

此致,祝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9 10:58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中心从去年开始积极推动“按月提取还贷”相关工作,该项工作需要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以及需要与银行的商业贷款的数据信息进行实时、准确的交互。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工作复杂,时间较长,中心与商业银行的数据信息交互难度较大,“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开展需要在以上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展。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此外,一是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现行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其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一年以后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二是实现“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职工可以选择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后,再签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三是存在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夫妻双方均可签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并按照签约先后顺序依次抵扣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每月抵扣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月供本息。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1年2月7日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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