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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撤迁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0 21:54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这边看到了您的留言,对于你所说的问题、我这边给你解释一下,我和孩子是一个户口、孩子的监护权也是我,土地证也有的,孩子监护权的判决书也有的,每次村上联系我,我这边也去了的,只是每次都是白跑一趟,可以给我一个标准的答案吗?国家政策是怎样赔付的?是否按照户口和正规的手续办的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栖贤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7 09:5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栖贤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经了解您属栖贤街道向前社区4组村民,在新型城镇化拆迁当中,因您与其前夫在小孩抚养权及安置房屋产权上有纠纷,经过多次协调,双方任有较大分歧,故其安置协议一直未能签订。加之您长期居住在外,通过村民小组长几次通知,都因您时间紧张,未能协调处理及签订合同。经过多次沟通,待提前约定时间邀请双方尽快解决您拆迁协议签订事宜。对于符合安置相关人员的社保问题,正在有序办理中。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致电金堂县栖贤街道办。
联系电话:84982591
此复
金堂县人民政府栖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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