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远大林语城南庭三期商铺业主求助请政府为民做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远大林语城南庭三期商铺业主求助请政府为民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0 18:27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远大林语城南庭三期的商铺业主,之前收到回复是可以做餐饮,可2021年1月又收到回复说不让做餐饮,我们底商是配有商业烟井和化油池,并且会加装油烟净化设备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三期的商铺是未开业的新铺子,也不会存在扰民一说法,相关的检测部门也并没有做出相关的测试,我相信国家机关会以国家扰民的标准数据和油烟排放数据去说明餐饮可行性,从而也让广大的业主放心,不要因为少数的业主投诉,去制裁达到合法排放的实体店,全国的疫情带来的经济增缓,国家都倡导拉动内需,一个合法且具各条件的商业实体店,没有理由不让做餐饮,请书记为我们做主,另外远大无良开发商恶意虚假宣传,套尽了我们的血汗钱,请求政府给百姓们一条活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9 14:28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东升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交通局调查,根据《成都市双流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双环建【2017】95号)》:“(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项目商业用房禁止引入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不得引入高噪声娱乐项目、不得引入餐饮项目。”的规定,商家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要求其签订《远大·林语城项目文明装修承诺书》,承诺书已说明:南庭三期商业用房禁止引入餐饮及噪音扰民项目,并约定由商家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0-30000元(实际收取3000-10000元)。区住建交通局已督促物业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禁止在该项目商业用房引入餐饮项目,加强装修巡查,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关于虚假宣传的问题,可向区住建交通局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区住建交通局查明后移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也可直接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经东升街道调查,远大林语城三期底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22日14时41分,使用电话15308084182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