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双流艺体校高一的学生家长。今天给各位领导反应的事情是。艺体校高一四班全体老师在2021年1月20日收学生家长礼品,该家长送各课老师每人一瓶红酒,其中水果是拿到班级分给学生了的,学生家长都知道高一3-4两个班上课老师配备是一样的,教四班的所有老师也教3班。教育部明确规定了教师一律不得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和现金。为啥所有老师都理所当然的收下了?难道都觉得是理所应当的该收?都知道3-4班是学校的重点班,给老师送了礼的娃娃老师肯定会区别对待较为重视,那么作为我们没有送礼的娃娃老师将如何对待?望各位领导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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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暂无相关证据。区教育局要求学校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直接拨打双流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电话咨询:64005383,64006283。 2021年1月26日15时56分,双流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