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怡心湖a区规划为体育场地块,正在贴近住宅位置修建无任何公示信息、无规划信息、无环评信息的大型污水处理设备。请相关部门责令施工方负责人说明,是否有违规施工、盗挖土方、利益输送、违建、破坏环境、及其他违法行为。
2. 经多方求证,此处为双流区水利局所建,此处距离天湖湾小区和怡心湖岸两个小区不足300米,一旦投入使用肯定会对周边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请求拆除,并且给与如此荒唐行为的相关人员(水务局包括但不限于 李国志等人)予以惩处!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水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此设备为安放的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备,不是永久性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限为1年,最迟于2022年3月搬离。该设备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安放,排水、噪声、大气和卫生防护距离等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