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鼎壹号二期水电工程施工单位拒不退还保证金,拖欠民工报酬的投诉反映
尊敬的领导:我是邛崃市南鼎壹号2、3期工程水电项目劳务班组长,2007年11月,成都琦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老板向我介绍,其从中能建西北电力第四工程公司承包了邛崃市南鼎壹号2、3期工程项目,于是我与成都琦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水电安装分包合同,并向琦翔公司缴纳了150万元保证金。2017年12月初我组织的水电人员开始进场施工,2018年7月工地因甲方原因停工,初步测算我的水电班组已完成上百万元的工程产值。现工地至今未开工,期间我多次要求琦翔公司结算工程款,退还保证金,但一直没有结果。我的班组尚有数十人的民工工资未解决,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近两年半的时间,我既未收到一分钱的工程款,也未收到一分钱的保证金。现年关又将至,我及下面的民工早已不堪重负,求助无门,受疫情影响,数十户家庭生活困难,面临生存危机,只有再次向领导反映,请求领导查明事实,帮助解决,督促琦翔公司退还我的保证金。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民政府羊安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南鼎壹号项目二期已完成了部分地基处理,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现处于停工状态。
据了解,南鼎壹号项目二期土地已通过网络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法拍后续程序。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资料(合同、支付凭证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19日当面向您解释说明,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