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委书记邵革军 » 民法典成摆设,改名为何跑断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求助】民法典成摆设,改名为何跑断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9 12:54 待回复

本人为守法公民,多次回到户籍地达州市公安局申请更改姓名,属地公安机关不理会民法典相关条款,歧视武汉返乡人员,不予受理,并推诿成人不得改名搪塞。

按照民法典1012条款,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修改变更自己姓名。

原本姓名东梅,在生活中经常受到旁人嘲笑,起外号,对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本人自愿更改姓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无任何经济财务纠纷,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完全符合民法典更改姓名要求。
并愿意承担自愿更改姓名后相应责任。

希望上级部门领导督促监督,不要让民法典成为摆设,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