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夹江县 » 违建阳光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违建阳光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9 11:15 已回复

领导您好!夹江县雅河居小区一楼业主违法违建阳光房,给小区业主造成不安全因数,同时也给市政建设环境造成影响。城管多次介入制止,但是个别业主6次公然挑衅执法机关,拒不拆除违建阳光房,希望领导给予帮助,加大执法力度,简化程序,坚决制止杜绝违法违建阳光房行为,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6 16:1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1月19日在《问政四川》发帖反映“夹江县雅河居小区一楼业主违法违建阳光房”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0年12月10日,我局接到群众反映“雅河居小区违法构建阳光房”问题,市容环境服务中心一中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现场勘验,该一楼业主在无相关审批手续前提下搭建阳光房,我局执法人员予以制止,并当场责令业主将正在搭建的阳光房架子进行了自行拆除。
2021年1月18日我局再次接到群众反映该阳光房又在搭建,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对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执法人员在此期间多次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了未经批准在自家搭建阳光房也是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1月26日下午,该业主已经将第二次搭建的架子全部拆除并承诺不再安装阳光房。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请来我局市容环境服务中心或致电5613657咨询。



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